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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公基每日一练及解析:11月2日-博学教育
发布时间:2019-11-13 11:17:18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453

1.杨某与刘某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杨某为了泄私愤,造谣说刘某生活作风有问题,致使刘某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很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可以要求杨某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

A.停止侵害

B.恢复名誉

C.消除影响

D.赔礼道歉

2.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未成年人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

B.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可公开审理

C.该法是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依据

D.该法由全国人大政协会议通过并颁布

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遗嘱应该有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的是( )。

A.公证遗嘱、代书遗嘱

B.公证遗嘱、录音遗嘱

C.自书遗嘱、口头遗嘱

D.代书遗嘱、录音遗嘱

4.在我国,目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5.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ABC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杨某造谣刘某生活作风有问题,对刘某造成了名誉损害,因此刘某可以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正确答案为A、B、C、D。

2.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所以选项B正确。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此法在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所以A和D选项错误。义务教育法制定的依据是《宪法》。所以C选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D

解析: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故本题正确答案应选 D。

4.答案: 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可见目前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选 C。A 项为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我们通常所简称的《民法》,全称为《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而非《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

5.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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