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校 山东分校 浙江分校
服务热线0551-62827270
扫一扫博学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辅导资料 » 综合基础知识
辅导资料
【法律】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7)
发布时间:2016-11-04 14:51:14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888

1.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罪犯不得假释的是:(    
A.甲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B.乙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C.丙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物权法的立法是涉及每一个人生活的大事。按照物权法一般理论,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土地使用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质押权
3.下面属于行政工作人员违反回避制度的有(    )。
A.某行政人员在原籍乡任乡长
B.某行政人员在原籍县任县长
C.属于少数民族的某行政人员在原籍民族自治县任县长
D.某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处理自己原籍家乡发生的行政案件
4.个体户崔某为使自己的劣质酱油能在某超市上柜,为超市部门主管汤某安排一次全家境外游,并为汤某的儿子入学缴纳了3万元的赞助费。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这一行为属于(    )。
A.混淆行为
B.虚假宣传行为
C.独占排挤行为
D.商业贿赂行为
5.根据宪法规定,下列既是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的是(    )。
A.劳动权
B.受教育
C.爱护国旗、国徽
D.批评、建议
E.检举权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甲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不符合假释条件,故本题选 A。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假释”,《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答案: A
解析: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其特征为: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以占有为前提;是他物权、期限物权、限制物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独立物权。
我国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典权。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我国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由上可知,B、C、D项都属于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AB
解析:
公务员需回避的关系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回避的类型有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地域回避三种。地域回避指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务员除外)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在原籍任职。A和B都违反了地域回避。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
4.答案: D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其中所指的贿赂,既包括行贿也包括受贿。本题中崔某对汤某构成了行贿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AB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和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C 项爱护国旗、国徽是公民的义务。D、E两项属于公民的权利。因此正确答案为A、B。

分享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合作伙伴: 国家公务员局网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铜陵人事考试网 阜阳人事考试网 蚌埠人事考试网 池州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亳州人事考试网 QZZN

友情链接: 浙大博学 江苏博学 山东博学 安徽省人民政府 合肥人事考试网 合肥市公务员局 淮北人事考试网 芜湖人事考试网 马鞍山人事考试网 黄山人事考试网

博学公务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16021577号-1 经营许可证号:9134 0100 6910 69516R;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3 www.ah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