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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国考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5 09:25:31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023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2237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确认。邮箱地址为hwgwyc@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考生×××确认参加×××××职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并及时电话告知我单位。

 

(二)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于20223717:00前电话联系我单位,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表见附件2)等书面材料扫描或拍照为JPG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上述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考生×××放弃参加×××××职位面试”。

 

(三)逾期未收到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面试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审核安排

 

序号1120号的考生,参加2022316日面试。于31515:00报到,参加资格审核并抽签。

 

序号121225号的考生,参加2022317日面试。于31615:00报到,参加资格审核并抽签。

 

序号226321号的考生,参加2022318日面试。于31715:00报到,参加资格审核并抽签。

 

资格审核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29号,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见附件3)。

 

资格审核应携带的材料:(1)报名登记表原件;(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4)身份证原件;(5)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6)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同一底版,提前用圆珠笔在背面写上姓名);(7)面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个人签字原件,见附件4)。

 

8)除以上材料外,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样表见附件5)原件和学生证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含学生成绩单)。如学校放假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样表见附件5)。如无法在报到当天提交,最迟于考察前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原件。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样表见附件5)。

 

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资格审核后退还考生。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2316日至18日共三天,一天使用一套面试题本,每天8:30开始面试。按照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面试考生携带身份证,于面试当天8:0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入闱封闭。截至面试当天8: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29号,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见附件3)。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综合成绩第一名考生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满分100分),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若某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第一名体检不合格的,招录机关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三)体检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为1:1,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参加由我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我单位于316日至18日面试结束当日的21:00左右通过黄河网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为2022319日。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由考生在体检时缴纳给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

 

(四)考察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考察人选进行录用考察。考察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工作能力、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为1:1。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疫情防控

 

(一)为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好本次面试,请各位考生对我单位疫情防控措施给予理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并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尤其注意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住宿、公共餐饮等时,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下载打印、如实填写《面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4),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面试考生资格审核时,须提供《面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须全程服从我单位管理,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洗手消毒。

 

(二)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郑州市域外来(返)的考生,须提前3天登录“郑好办”APP:疫情防控服务—出行服务—2022年双节返郑人员登记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防疫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卡红卡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面试。该考生须立即报告黄委人事局(0371-66021861)。该考生所在职位的其他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核前72小时内的两次郑州本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

 

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郑州本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

 

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不再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该考生须立即报告黄委人事局(0371-66021861)。该考生所在职位的其他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三)在资格审核及面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咳嗽等症状,现场防疫人员立即将其引导至隔离观察区进行病情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需要时将其送至医院就诊。

 

如果排除新冠肺炎,延后调整该考生所在职位的所有考生面试工作。如果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该考生及其密切接触者所在职位的所有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凡考生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郑州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和黄河网微信公众号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任职定级后,查明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面试等,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虚假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本次面试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单位最新通知信息。

 

联系电话:0371-660266706602186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声明书

 

      3.资格审核和面试地址

 

      4.面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5.报名推荐表(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202234

文章来源:http://www.yrcc.gov.cn/zwzc/gzgb/gg/202203/t20220304_238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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