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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11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6 10:46:37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334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做好2020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岗位计划表。

三、相关待遇

(一)事业单位编制。

(二)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三)安家费5-10万元。

(四)符合条件者享有:购房补贴20-30万元,并给予协助解决爱人就业问题和子女入学问题。

(五)博士来院后,符合安徽医科大学条件者,申请答辩通过,可聘为“校聘教授/副教授”或“校聘研究员/副研究员”,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体条件

1.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请邮件投递《个人简历》至ayfyzp@126.com。请在邮件主题标注求职人、学历(学位)和应聘岗位等简要信息。邮件发送后的7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回复的,可电话咨询。

(二)资格初审。收到简历后,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考核工作。高层次人才招聘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的简化程序,由医院引进人才专家考核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采取引进人才专家考核组投票和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应聘人员面试得票数需要超过总票数一半;然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得分高低顺序依次推荐拟录取人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拟推荐录取人员按1:1比例等额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

(四)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公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的相关规定实施聘用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纪检电话:0551-62922007。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医院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工作,否则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有聘用单位的,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盛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22845

招聘网站:www.ayfy.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18号

邮箱:ayfyzp@126.com

附件:安医大一附院岗位计划表.xlsx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0年8月5日

来源: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452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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